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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应急管理部

  1.负责开发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开发区区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统一调度,负责消防、森林和苇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智能信息化和专业应急消防力量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对开发区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授权做好其他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2.联系电话:0427-3400306
  3.联系地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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