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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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已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在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将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二、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潮河街1号。
乘车路线:盘锦市乘坐T2路公交车至 “人民医院”公交站点下车即是;营口市乘坐501路公交车至辽河大桥北终点站,然后搭乘T2路公交车至“人民医院”公交站点下车即是。
体检时间:2023年3月27日8:00(星期一)。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3月27日早7:40前到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集合,在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织下统一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要求的时间到达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过程中不可透露个人信息。
2.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
3.每名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缴纳体检费600元(人民币)。体检表需要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请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科CT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体检结束后,由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联系电话:0427-3400066
附件: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