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面试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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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岗位适应性和体能测试工作已结束,现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6日(周三),8时30分入场,9时开始面试,面试开始后未到场的、中途退场或缺考的招录对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慧管控中心二楼(原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对面办公楼)。
二、面试对象
经政治审查、岗位适应性和体能测试,最终确定进入面试的招录对象。(详见附件1)
三、面试程序
1.招录对象入场后于登记处签到,对招录对象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将通讯工具统一交由登记处工作人员保管,登记结束后到候考室等候。
2.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集中向招录对象宣读《面试考场纪律》,抽取招录对象顺序号,按抽签顺序引领招录对象到考场参加面试。
3.招录对象面试结束后到等候室等候,待下一位招录对象答题结束后,再次返回考场听取评分结果,签字确认后招录对象离开考场,期间不得逗留、喧哗。
四、面试相关要求
招录对象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任何标志性饰品。在候考室和等候室的招录对象,不得随意出入和喧哗。招录对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如违反面试纪律将取消面试资格(详见附件2)。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4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招录。
咨询电话:0427-3400307
监督举报电话:0427-3400031
咨询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5日(工作日期间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