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意见征集

关于征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通知》(辽委办字〔2023〕17号)要求,进一步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外界对辽宁、盘锦评价的有关做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影响振兴发展的做法,并开展清理工作。

    重点清理情形:    1.政策条款晦涩难懂,承办主体、执行标准、工作边界不明确,下级单位无法落实和执行的。    2.政策公开发布不及时、解读不充分,影响政策落实落地的。    3.政策执行不到位、不彻底,临时性政策措施未及时调整、退出的。    4.同一事项与先进地区比照,行政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要件较多、重复提交,服务指导不精准,推动改革创新举措不到位的。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长办不结、久审不决、久执不结,不利于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6.过度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小事大罚、一事多罚,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    7.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到位,监督检查统筹不够、频次过高的。8.变相指定供应商、服务单位、检查测评机构及中介机构的。    9.投资采购时,存在隐性门槛、歧视性评标做法的。    10.提供服务和公共产品时制定“霸王条款”的。    11.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外,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期限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的。    12.市政建设缺少统筹规划,现场管理不到位,同一地点重复施工、长期施工,影响道路交通、市容市貌,给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的。    13.对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管护责任不清晰、维修不及时的。    14.对景区、客运、住宿、餐饮等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景区的公共设施设置、使用不充分问题,监管引导不到位的。    15.对水、电、气、暖、物业等服务事项的合理投诉,未予以有效解决的。    16.窗口服务方式不便、管理方法僵化,给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不便的。    17.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中,为中介机构、“黄牛”等预留名额,造成群众预约困难的。    18.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到位,上交矛盾、回避困难、推诿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    19.在各类整改落实工作中,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建立不及时、效果不明显,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    20.其他妨碍振兴发展的情形。    征集方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3号键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建议的通知
下一篇: 【意见征集】关于辽宁省惠企政策获取情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