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滨经开区2023年8月份第五周执法检查公告
辽滨经开区2023年8月份第五周执法检查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精准性,着力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2023年8月份第五周辽滨经开区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安排公示如下:
一、执法检查人员
A组组长:杨 洋 组员:刘慧洋
B组组长:张 灏 组员:杨雅楠
C组组长:孟甜甜 组员:王立君
二、执法检查对象
1.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160万吨/年渣油加氢扩能改造项目(以现场检查为准)
2.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聚醚醚酮新材料单体,4.4二氟二苯甲烷及4.4二氟二苯甲酮项目(以现场检查为准)
3.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水性表面助剂项目(以现场检查为准)
三、执法要求
1. 坚持问题导向、事故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检查事项,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精准执法检查。
2.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完成执法检查的,顺延至下周。
3. 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 全面落实“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理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好风险控制措施、隐患闭环管理要求,以高质量执法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辽滨经开区应急管理部执法检查事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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