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评审单位评审合格,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认定,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三级标准化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辽滨经开区)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