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臻德化工集团辽东湾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润滑油综合利用及润滑油加氢装置原料预处理单元危险处置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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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辽宁臻德化工集团辽东湾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润滑油综合利用及润滑油加氢装置原料预处理单元危险处置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臻德化工集团辽东湾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辽宁臻德化工集团辽东湾有限公司厂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加工原料由危废HW08、燃料油调整为为危废HW08、HW09、HW11(废矿物油,油/烃/水混合物,废焦油、酸焦油)和稀释剂(乙烯焦油、催化油浆、橡胶再生油、燃料油、沥青)。将现有溶剂脱沥青单元拆除,新建均相加氢单元;原有脱轻塔和脱重塔由串联流程改造为并联流程,主体设备规格不变,对塔内件进行扩能改造,附属设备进行更换。产品为加氢原料(企业自用),副产品乙烯原料(石脑油)、船舶燃料油、沥青。投资总额4570.0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辞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述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 公示期为7天。
2.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 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 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臻德化工集团辽东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 联系人:杨松江 电话:0427-6511563 E-mail:647842042@qq.com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号 联系人:徐敬昌 电话:0417-2836171 E-mail:xujingchang0327@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