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第二批)价格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现将经开区拟收储地块有关事项公式如下:
收储地块信息一览表
收储主体 |
地块名称 |
土地用途 |
收储面积 |
意向收储价格 |
盘锦市土储中心 |
滨海大道南、天山路东 |
二类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R2/B)商住比≦35% |
18.02 |
22,216.34 |
滨海大道南、天山路东 |
二类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R2/B)商住比≦35% |
6.64 |
8,188.95 |
|
滨海大道南、天山路东 |
二类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R2/B)商住比≦35% |
15.35 |
18,923.55 |
最终价格以协议价格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
公示机关: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直方街1号
联 系 人: 于诗文
电 话: 0427-34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