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世名丙类库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7-13 浏览次数:26次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世名(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类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17 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租赁科创中心8#甲类厂房,面积2600.64m2,改造成两个丙类仓库和一个丁类仓库,丙类仓库用于储存丙类原料、产品、半成品,丁类仓库用于储存包材、五金杂物等。项目总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600.64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11号)的规定。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强化封闭围挡、裸露土方覆盖、材料堆放遮盖等管控环节,施工期施工扬尘及堆料场地扬尘达到辽宁省地方标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 2642-2016)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为施工设备、车辆等,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叉车、事故风机等,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等。建筑垃圾严格按照《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相关要求管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等,依托现有245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超量、超期储存。

4.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建设及营运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不需要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733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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