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中储粮压榨生产线维修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1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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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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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压榨生产线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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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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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物料筛分工序新增滚筒式自清除铁器、大豆调质工序改造升级、轧胚机安装、豆皮粉碎工序喂料器替换等;浸出车间浸出工序浸出器加长、蒸脱工序DT蒸脱机加高、新增降膜蒸发器、新增喷淋水洗塔+树脂吸收塔+矿物油吸附工艺处理浸出尾气等;粕粉碎车间新增废气水洗塔;污水处理站新增中水回用系统。
项目总投资3941万元,环保投资221.3万元,所占比例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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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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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浸出及脱溶废气密闭集气收集,采用“喷淋水洗塔+树脂吸附+矿物油吸附”处理,通过原有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热粕干燥粉尘废气密闭收集,采用“水洗塔+2套旋风除尘器”处理,通过原有2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豆皮打包粉尘废气密闭收集,采用“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新增2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
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脱磷+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性氧化”,本次改造,增加中水回用处理工艺,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0t/d不变,中水回用处理能力为40t/h。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于压榨冷却塔,中水系统运行产生的超滤反冲洗废水、反渗透高盐浓水,与生活污水排入辽东湾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标准中未要求项目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限值取严执行。
3.固废: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碱液、废树脂、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等,依托现有的1#38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超量、超期储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泵类等,按照安全、节能、环保要求,项目优先选择低噪声和防爆型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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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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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不需要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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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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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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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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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27-3400733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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