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功能助剂技术改造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功能助剂技术改造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功能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现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功能助剂技术改造项目
地理位置: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闾山路与峨眉街交口处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对甲酸盐车间进行改造,拆除部分装置,新增磷酸酯合成装置,改造后产品为:1500吨/年磷酸酯;对水性合成车间进行改造,拆除消泡剂系列和聚丙烯酸盐分散剂装置,新增缓蚀剂合成装置,改造后产品为:9600吨/年缓蚀剂、1000吨/年苯并咪唑。二期建设内容为:对有机合成车间进行改造,拆除硫酸钾中和装置和咪唑啉装置,新增固定床反应器和连续流聚合反应器,改造后产品为:3500吨/年甲基异戊酮,3000吨/年甲基戊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海东15804990949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