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游艇制造基地项目海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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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对“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游艇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用以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浩然
联系电话:0427-3400909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物流大厦441室
电子邮箱:xinchengkaijian001@126.com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联系电话:13842682159
联系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电子邮箱:ljglin@126.com
3、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游艇制造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4#港池西侧区域。
项目概况:项目填海造地面积18.9978万m2,全部形成建设用地。本项目为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游艇制造基地项目,主要任务为建造各类游艇,根据生产产品特点及建造周期确定本基地建设规模如下:到达产年时生产游艇480艘/年。本项目至达产年实现销售收入90000万元(含税)。
项目总投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为5397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6722.5万元,建设期利息185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400万元。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工程吹填利用“港池疏浚项目”的疏浚泥沙,疏浚及吹填的环境影响情况由“港池疏浚项目”单独进行评价,不包含在本工程内。
4、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才去的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污染物及采取的措施
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港区后方市政污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垃圾有环卫部门处理场统一处置。
(2)运营期污染物及采取的措施
废水: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工作人员日常生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机加工过程中的金属边角余料、机加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以及厂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金属边角余料回收利用;玻璃钢尘、漆雾、废油漆、废过滤器材、废油漆桶、吸附废气的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单位来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3)生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改变了海域的自然属性,形成了陆地,工程区的海洋生物生态环境被占用,造成生物资源损失。按照环评估算损失进行货币补偿。
5、选址可行性
项目建设用海符合《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和《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的海域使用管理和环境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
6、环评结论
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游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将占用部分海域,工程建设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仅限于所占海域的生态影响。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和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的相关规划,无海洋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严格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说明原因;
(2)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您认为本项目采取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如认为有不足之处,敬请补充;
8、公众提出意见期限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如公众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在附件下载地址中下载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游艇制造基地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下载地址:hygchpgs@163.com;密码:84783507
盘锦辽滨水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