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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20万吨/年DC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1-02 浏览次数:675

 盘锦科楚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220万吨/年DC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盘锦市辽东湾化工园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220万吨/年DCC生产装置;3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24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70万吨/年混合苯加氢装置、5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10万吨/年气分装置、55000标立方米/年干气制氢装置、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以及项目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环保设施。

本项目以M100/180cSt为原料油,通过原料预处理、延迟焦化、蜡油加氢处理、DCC、混合苯加氢、芳烃抽提、气体分馏、制氢、硫磺回收9套装置,生产丙烯、C4烯烃、苯、甲苯、混合二甲苯、溶剂二甲苯、富乙烯干气、石油焦和硫磺等。

二、项目位于辽东湾新区的石油化工园区内,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环评用地性质的要求;同时石油化工园区重点依托原油储备基地、原油码头、液化天然气码头,临港建设大型炼化一体化石化项目,本项目符合园区发展方向。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建设内容、生产工艺路线、生产产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立项文件和报告书提出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建设和生产方案。项目建设运行后,要定期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四、在本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拟选厂址现状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在建设时,厂区平面布局、重点装置的位置和环境敏感点的距离必须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准确定位,确保本项目满足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燃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排放要求;对低闪点的物料,必须采用内浮顶储罐、装卸车时采用密闭装卸车及回收系统、工艺废气设置回收利用系统及火炬焚烧处理、高空排放等有效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装置建成投产后,要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防止或减少装置跑、冒、滴、漏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废气排放口、监测口,废气排放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本工程厂区按清污分流的原则,排水系统划分为生产废水系统、生活废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其中生产废水系统包括含油污水系统、含硫污水系统、含盐废水及清净下水系统。废水要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系统的污水”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本项目建设及运行必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重点污染区、一般污染区和轻污染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不同的污染区进行隔断并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按照环保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10】113号)、《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环境风险因素,编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实现与各级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本项目建成运营前需报盘锦市环保局备案。

    5、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做好固体废物暂存、运输和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相关处置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辽东湾环卫处统一收集、统一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设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防渗、防雨、防风、防晒等设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加强该项目建设的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7、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行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本项目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2、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建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事故应急监测和报警系统。本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告书要求,设置三级环境风险防控系统。本项目新建17000m3立方米的事故缓冲池,用于事故污水的缓冲储存,防止事故状态下不达标废水排至外环境。

 六、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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