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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中天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18-02-23 浏览次数:786

 盘锦中天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中天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石化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报告表”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项目属于搬迁项目,新项目地点位于辽东湾新区(中华路西侧,秦岭街南),总投资16848.59万元占地面积88066m2,项目主要建筑物有办公室、生产厂房、探伤室(其探伤机中需另做辐射环评)、食堂等,建筑面积33774.44m2本项目年生产换热容器类625台、储存容器类1000台、分离容器类1200台、缓冲容器类750台。在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园区提供的证明,新区正在开展荣兴4号水源井动迁工作,待动迁完成后此井将不再使用,因此本项目建成时,该井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2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喷砂粉尘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烘干过程的废气经风机引导后经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排放速率和浓度限值要求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焊渣和废焊丝以及剪板下脚料由回收站回收;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乳化液、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需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

四、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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