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近日,我市召开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议,这标志着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在此之前,我市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成立普查机构、印发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开展普查员的选聘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在今年的普查工作中,我市将依据国家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相关政策,紧紧围绕《2018年盘锦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开展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中,我市各县区、经济区将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印发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经费,添置必要的办公和监测设备,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并将立即开展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媒体、网络、张贴画、宣传手册、公开信等形式,策划系列宣传活动,传递普查权威信息,营造全民关心、关注、支持污染源普查的社会氛围。合规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市里近期将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准确完成清查建库工作。对辖区内的社区、街道、园区、乡村进行逐个核实、核定,确定工业源、生活源锅炉名录库,并按要求完成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枯水期、丰水期的水质监测。通过普查清查建库,摸清污染底数,为水、气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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