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辽东湾新区石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水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意见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2018年辽东湾新区石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报告表”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总投资341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辽东湾新区。包括华锦路生活供水工程(麦积街-中天容器厂区),2号突堤生活供水工程。其中:华锦路生活供水工程(麦积街-中天容器厂区):南起合力街,北至秦岭街(中天容器厂区),主要工程内容为铺设生活给水管线约850米。2号突堤生活供水工程:南起项目区内,北至联成街,主要工程内容为铺设生活供水管线约2500米。在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本工程建设损害相邻水域功能。禁止施工工程中其他多余土石方、淤泥和建筑垃圾等倾倒入附近地表水体。设置多处垃圾收集设施,各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集中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2、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清除路面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垃圾量0.5kg,施工人员50人,每天垃圾量为0.025t,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3t。对这些垃圾,应每天及时清扫,集中收集,运至垃圾场处置。清除路面及弃土产生量为950m3,可直接排放于临时堆放地点,可运至园区堆场堆放。
3、做好施工管理措施,规范施工范围和行为。严格界定施工作业场地范围,避免施工活动、车辆运输及机械作业越界施工;工程土方开挖、排放及调运需严格按施工时序安排进行作业,土方要按指定位置堆放保存,避免不规范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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