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辽东湾新区河畔水乡住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意见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2018年辽东湾新区河畔水乡住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报告表”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总投资374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辽东湾新区。主要包含滨海大道南侧污水改造工程(项目西起瑞唐世贸中心,东至宏冠大厦,全长1600米,主要内容包括滨海大道南侧污水管线改造,将原有PE管道更换为钢筋混凝土管,管径为DN1000—DN1200);河畔水乡住区商住区、两校医院、周边道路配套雨污管线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围绕河畔水乡住区内商住区、两校一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天河街、珠江街、洋河街、沙河路、学府北路等道路配套污、雨水管线进行疏通与改造。其中:(1)将两校一院、玉带明珠、江山帝景、水韵嘉邸、水韵城、华源时代城内污水排水口接入建节路污水主管道。(2)改造天河街雨污排水管线1760m。(3)沙河路北侧雨水管线及过道管380 m。(4)珠江街南侧雨水管线及过道管240 m。(5)洋河街南侧雨水管线400 m;恢复破坏路面及人行道,道路标志、标线。(6)黄河街与牡丹路交汇处路面维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雨污排管线改造、路面及人行道修复、标志标线等。在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本工程建设损害相邻水域功能。禁止施工工程中其他多余土石方、淤泥和建筑垃圾等倾倒入附近地表水体。设置多处垃圾收集设施,各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集中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2、做好施工管理措施,规范施工范围和行为。并采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严格界定施工作业场地范围,避免施工活动、车辆运输及机械作业越界施工;工程土方开挖、排放及调运需严格按施工时序安排进行作业,土方要按指定位置堆放保存,避免不规范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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