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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5万吨级航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688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局《盘锦港荣兴港区5万吨级航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改造工程属于盘锦港荣兴港区,拟在现有5万吨级航道的基础上,对航道里程25+904处进行加宽,转弯半径为1500m,加宽方式采用切角法,其余航道参数维持原方案不变。航道疏浚量为3.4m3,施工期疏浚土全部用于吹填形成陆域,无抛泥工程,吹填方式采用艏吹。项目计划工期为15天。本项目总投资445.11万元。

  该工程符合《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避开了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台子河口海蜇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本改造工程不涉及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因此,我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对斑海豹、鱼类产卵期和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的不利影响。安排每年7-11月份进行疏浚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悬浮物扩散的影响范围。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和资金保障,采取增殖放流措施补偿底栖生物、鱼类资源损失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综合利用,施工船舶污(废)水和生产污(废)水按海事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直接排海。

  (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必须有水上施工经验,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周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注意气象和水流条件;加强船舶驾驶人员的规范操作,严格遵守船舶通航秩序。制定并完善施工期、运行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盘锦港总体应急预案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之间的联动,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及风险事故的联防联控。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五)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重新审核。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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