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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连化工1,4丁二醇装置γ-丁内酯纯化技改项目 环评二次公告

         《长连化工1,4丁二醇装置γ-丁内酯纯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连化工1,4丁二醇装置γ-丁内酯纯化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化工园区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单位:化工(盘锦)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性质:技改;

5.项目总投资额为1001.80万元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影响为: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长春化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奇正污水处理厂,水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2.废气: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轻质废液、重质废液依托企业原有焚烧炉焚烧产生烟尘和NOx,经原有焚烧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达标排放;纯化过程塔顶产生的不凝气经真空泵抽吸后依托企业原有火炬焚烧处理。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均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经预测,本工程投产后,各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为GBL纯化过程产生的轻质废液和重质废液,依托企业原有焚烧炉焚烧处理,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将产生一定的环境负面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缓解。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简本查阅方式:公众如认为必要,可采取上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化工(盘锦)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邮编:124221

联系人:孙强强      联系电话:15909879299

E-mail:ccdpjse02@pj.ccd-chem.com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凡关心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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