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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处理10万吨植物油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966

 盘锦鑫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处理10万吨植物油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现就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辽东湾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投资额15000万元,占地面积为34500m2,总建筑面积为24150m2。年处理10万吨植物油副产品,其中处理罐底油3000t/a、皂脚62000 t/a、油脚30000 t/a、含油废白土10500 t/a

一期工程年产粗级脂肪酸4万吨(作为二期生产原料),二期工程年生产工业油酸、工业硬脂酸、抗磨剂、白土油、植物沥青产品共5.10万吨。

工程的项目组成和环保措施总体符合国家、地方环境政策、产业规划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规定,符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生态保护规划、生态红线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路线、生产产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本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应开展LDAR工作,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及时修复、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废气排放口、监测口。

锅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要求;粗脂肪酸车间废气经风机引入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除味塔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油酸车间废气经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除味塔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白土车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除味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抗磨剂车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除味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引至导热油锅炉燃烧,未收集区域臭气采取喷洒除臭剂处理,恶臭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污水处理措施采用三效蒸发技术+生物处理技术法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400m3/d。本工程排水为雨、污分流制。厂区内的雨水、污水经分别收集后,排入厂区内雨水、污水管网。厂区清净雨水通过界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至园区雨水管道系统后外排。罐区周围污染区雨水实行清污分流,初期污染雨水通过管道收集至废水收集池,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后期清净雨水经切换后排入雨水管道。

3、本项目建设及运行必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重点污染区、一般污染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不同的污染区进行隔断并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你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本项目运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4、本项目设备须合理布局,确保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限值要求。同时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厂家回收和安全综合利用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应法律法规和的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严格按照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将事故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的影响将到最低。建设单位应充分利用区域安全、环境保护等资源,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变化,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

2、加强环节风险事故防范,建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事故应急监测和报警系统。本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告书要求,设置三级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及建设厂区建设事故池2000m3。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本项目运营前需报市环保局备案。

3、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本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迁移、应急响应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控制。分区防治控制措施主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要求:已颁布污染控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防渗技术要求应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生产装置产生的污染物类型和污染控制难易程度,结合项目区包气带环境地质特征,进行项目区污染防渗分区划分、防渗。

四、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规划环评有关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废水和废气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 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 853-2017 的要求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环境公开信息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环保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的信息公开。

六、你公司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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