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关于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的提案》(095号)答复的函
姚呈波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的提案》(095号)已收悉。自接到提案后,新区将此提案提出的问题纳入工作日程中研究。现就提出问题答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
辽东湾新区荣兴街道、荣滨街道已基本实现集中小区居住,田庄台街道、二界沟街道居民目前仍以村屯居住为主,对比城市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存在先天的不足和难点。对比经济发展在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物业自治组织,提升业主自治能力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4月23日下发了《辽东湾新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明显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的工作目标。要求各街镇政府要立即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普查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依据相关法规积极主动的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提升自治意识和能力;对于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且经街镇政府仍不能成立的,可以有由街镇政府指导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居委会临时代行业委会职责。2018年底,各街镇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应达到100%。
(二)强化业主参与社会管理意识
利用社区网格员与居民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小区业主维权意识淡薄、归属感不强等问题,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认同感和参与社会管理意识。建议业主委员会制定相应激励机制,提高业主服务社会的激情和动力。
(三)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
争取在更多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中共党员、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等具有社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员吸纳到业主委员会中来,提高业主委员会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发挥他们在社区业主自治管理中的作用。
(四)理顺业主委员会在社会管理中的关系
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纳入到街道、社区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协调好业主委员会与政府部门、物业公司的关系,在社会治理中依托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
此函。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提案人 |
姚呈波 |
提案号 |
095 |
电话 |
3400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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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题目 |
关于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城市网格管理中作用的提案 |
交办日期 |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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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单位 |
行政审批服务局 |
负责人 |
张执彰 |
办结日期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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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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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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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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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状 态 |
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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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
B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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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种原因问题暂不能解决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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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题作为工作参考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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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满 意 程 度 |
首 次 办 理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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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次 办 理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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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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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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