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 《关于加强盘锦市涉农新型社区建设的提案(第163号)》答复的函
朱克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盘锦市涉农新型社区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辽东湾新区涉农新型社区建设的关心和关注。提案中提出了4条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新区涉农新型社区建设很有启发和帮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委派专人进行了专题调研、走访和了解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综合协办单位的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社区干部建设,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一方面采取由本社区工作人员民主推荐,街道考察录用的方式,提拔一批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本社区干部担任社区书记(主任),通过综合考核,形成“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干部队伍体系。
另一方面,通过选调或招聘方式从城区街道引进一批社区副书记(主任)以上的人员担任涉农街道社区书记(主任),以提升涉农街道社区城市化管理水平。同时,要对社区干部培训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制定社区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根据社区干部的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重点和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以全面提高街道社区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本领。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
推动新区各部门(单位)尽可能将职权下放各街道镇,保证各街道镇全面履行辖区内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职责。同时,进一步做好权力下放的承接工作,完善规范办事流程,削减办实事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提高城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注重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社区工作者参与协商,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加强城乡自治组织和楼宇(小区)、村民小组(自然屯)等协商组织人员的专题培训。
推动学校普及社区知识,培养学生参与社区治理意识,鼓励支持社区共享学校文体设施,建立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制度,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丰富流动人口社区生活,创新平台和载体,运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APP、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畅通城乡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渠道。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使之逐渐成为镇街道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具体办法,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三、加快产业发展,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致富
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的要求,积极培育新型涉农社区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创业:一是通过培育本地区的各类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工程等事业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二是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由政府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将新型涉农社区建设与新区“五大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为农民就近入企架设桥梁,同时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三是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充分利用新区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创业孵化中心优势,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劳务输出等便民服务。四是新区范围内合理规划三产服务业,建设商场、酒店、旅游景区等工程设施,提供大量服务业岗位,方便群众就近就业。
四、整合资金,带动涉农社区经济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大幅度增加新型涉农社区建设的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和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意见》,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拓宽城乡社区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十分感谢朱克鑫委员对辽东湾新区建设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辽东湾新区的社区建设工作。
此函。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1号
联系电话:0427-3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