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意见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经我分局讨论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报告表”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项目为环保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建筑面积约2627.6m2。建设2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每座建筑面积1313.8m2,每座包含三个独立的分区,建筑面积分别为472.5m2、368.8m2、472.5m3。用于暂存废液、废溶剂、废吸附剂、废白土、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脱氯剂、废保护剂、废再生催化剂、废催化剂、废催化剂、废保护剂、3A分子筛等危险废物。在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项目,企业要从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2、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在项目实施后,厂方要重点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制定环保设施操作运行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强化环境管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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