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资料查询窗口
登记资料查询办事指南(1项) | ||||||||
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办理流程 | 申报材料 | 收费标准 | 办理时限 | 备注 | |
1 | 盘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辽东湾分中心 | 登记资料查询 |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 2、提供查询结果。 | 1、查询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 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 不收费 | 当场提供 | 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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