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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宏运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5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宁宏运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5、3400406

传   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新区管委会211 


辽宁宏运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宏运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位于辽东湾新区长江街南、正邦路东建设长江街加油站项目,占地面积3750m2,属于一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1200吨,柴油800吨。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等设施,设置30m3汽油储罐2座,50m3汽油储罐2座,50m3柴油储罐2座,双枪加油机6台,油气回收系统(包括加油和卸油回收)及相关附属设施等。2015年开始建设,2016年建设完成,至今未运行。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所占比例1.67%。

三、本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设置罩棚防止雨水进入加油区地面,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设置卸油防满溢系统,并监控油品有无渗漏。本项目加油站为双层储油罐,满足“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十条)的规定。

2.本项目油气回收系统,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须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

3.按照安全、节能、环保要求,项目选择低噪声和防爆型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西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北场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置。项目运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泥、清洗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加油站不进行暂存和处理。

5.加强运输、贮存、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采用地埋式双层油罐,做好贮油罐及其管道的防渗漏工作。严格杜绝加油站油品泄露,防止出现跑、冒、滴、漏,制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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