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0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将4月23日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3-30日(7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3、3400406
传 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3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碳四联合装置产品结构优化项目 | 辽东湾新区 | 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 | 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0-4-2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主办单位: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1号
联系电话:0427-3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