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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2月2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3 浏览次数:5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将2月23日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3-3月8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3、3400405

传    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3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新建18000吨/年锂电池铜箔二期项目

辽东湾新区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

沈阳瑞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2-23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化工锂电池铜箔二期项目(报批稿)0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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