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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次数:592

新区各内设机构及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派驻(窗口)单位、鑫诚集团、农发集团: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区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口径税收、实际利用外资等多项指标总量及增速位居全市第一。在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疫情防控工作较好开展的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和鼓舞新区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本职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工委、管委会要求,拟定在新区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1.评选先进集体范围为新区各内设机构及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派驻单位(窗口)、鑫诚集团、农发集团。

2.评选先进个人范围为新区各内设机构及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派驻单位(窗口)、鑫诚集团、农发集团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

(一)拟评选先进集体8个。其中:

1.突出贡献集体:2个;

2.敬业奉献集体:3个;

3.优秀团队:3个。

(二)拟评选先进个人50人。其中:

1.杰出贡献个人:10人。

2.担当作为个人:12人。

3.爱岗敬业个人:28人。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1.单位(部门)全员能够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单位(部门)全员能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及新区党工委工作安排,聚焦新区发展建设主责主业,能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

3.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有力,敢于斗争,不搞特权,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

4.能够不折不扣、高质量地完成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的各方面工作任务指标。

5.其它评选条件。

“突出贡献集体”要求单位(部门)对新区经济发展、疫情防控、招商引资、风险防范、项目建设、投资促进等主责主业贡献突出,为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突出业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敬业奉献集体”要求全员在单位(部门)班子带领下,在新区发展建设中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敢于担当、诚实守信、兢兢业业。单位(部门)能够出色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优秀团队”要求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勤政廉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高,作风优良,战斗力强。单位(部门)日常工作井然有序,氛围良好,在新区能够发挥较好的模范引领作用。

(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条件

1.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能够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及新区党工委各项决策,聚焦新区发展建设主责主业及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

3.能够遵守新区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扎实,甘于奉献,团结同事,扎根一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单位(部门)内部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4.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勤奋敬业,敢于担当,吃苦耐劳,善于钻研,具有发展意识和学习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其它评选条件。

“杰出贡献个人”要求在新区经济发展、疫情防控、招商引资、风险防范、项目建设、投资促进等主责主业中贡献突出。其中,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杰出贡献个人应占较大比重。

“担当作为个人”要求在工作开展中,具有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在处理新区各项急难险重工作及历史遗留问题时,勇担当、善作为。

“爱岗敬业个人”要求在工作开展中,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正能量,在干部职工中能够起到引领带头作用。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和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纪检、党群、督查、经发、营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各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群工作部部长兼任。评选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详见附件1)。

(二)发布评选通知

经领导小组审议,提交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评选表彰通知,下发至各单位、部门。

(三)推荐程序

1.先进集体推荐程序

由各单位(部门)采取自愿的形式自主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评选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优秀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3000字左右的优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梳理,由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定,并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及纪检、党群(信访)、督查、经发、营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意见后,提出先进集体初步名单,提交新区党工委会议审议。

2.先进个人推荐程序

原则上各单位(部门)可推荐1—2名先进个人。推荐单位(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采取群众推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推荐,先进个人的推荐应向基层倾斜,需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确定,需征求新区分管领导的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后,将申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优秀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2000字左右的优秀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梳理、调剂,经领导小组审定,并征求纪检、党群(信访)、督查、经发、营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意见后,最终确认推荐名单并提交新区党工委会议审议。

各单位(部门)报送的材料需在1月22日(周五)15:00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519室,联系电话:3400860)。

(四)确定表彰名单

表彰名单经新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后过,在新区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方可确定最终表彰名单。针对有异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小组将进行重新审议,并提交新区党工委会议议定。

五、表彰方式

1.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关于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召开新区干部大会进行表彰,向受表彰集体颁授奖牌;向受表彰个人颁授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宣传动员,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公开公平公正,严把推荐条件、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同时,要以此次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激励引导广大新区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奋发进取,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附件:附件1.辽东湾新区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docx

2.附件2.“优秀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3.

附件3.“优秀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docx

盘锦辽东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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