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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4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8 浏览次数:5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将4月28日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5月13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3、3400405

   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3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盘锦隆旺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15000标立每小时天然气制氢装置

辽东湾新区

盘锦隆旺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1-4-28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15000标立每小时天然气制氢装置报告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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