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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汽车装卸设施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汽车装卸设施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全厂加工总流程及产品外售情况的变化,针对汽车装卸设施相关的内容,厂区陆续新建、改建、扩建了一批设施,由于本项目是根据实际情况陆续进行的改造,本项目的改造前后进行了多次,每次改造均满足了当时的需求。

项目整个建设期按12个月考虑。

项目总投资7152万元,资金来源为30%自有、70%银行贷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10天。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东湾新区石化产业园

联系人:白一然 

电话:18242751000

E-mail:46789010@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中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和园小区1-104

联系人:徐光

电话:15724375123

E-mail:panjinzhongr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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