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新区 >通知公告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2#液体化工泊位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依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辽宁省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2】24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的相关规定,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 302#液体化工泊位改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基本信息

评估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工作船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二、评估概况

本次改建工程对现有 302#码头进行改造,改造后可接纳 3000~10000吨级化工品船用于接卸丙烯腈、MMA、液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维持 168.1万吨不变。

本次改造工程设计范围为码头装卸工艺及其配套项目的改造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以及给排水、消防、供电、环保、节能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投资估算、施工条件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从哪个方面了解到项目的消息?

2、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3、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及就业?

4、本项目施工期间,物料及设备运输可能会对地方交通产生短暂影响,对此您的态度是?

四、公众参与方式

被征收人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向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书面反馈意见,如果有请以电话形式反馈,如果无反馈,则视为没有异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反馈电话:15942307747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我市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汇总(截至9月15日10时)
下一篇: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汽车装卸设施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