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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第一批拟招录人员及递补人员公示

根据4月4日发布的《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确定翁佳曼等20名招录对象为第一批招录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请于8月30日(周三)上午8点30分到辽滨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智慧管控中心报道。

消防实操文员岗位有一名招录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4月4日发布的《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第二条第六项“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规定,确定郝临菲(身份证号码后四位4042)为递补人员,请递补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周四)上午8点30分到盘锦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内容详见2023年8月4日体检公告,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4月4日发布的《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第二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次递补。消防战斗员岗位有两名招录对象体检不合格,因没有递补人员,所以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27-3400307(工作日期间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监督举报电话:0427-3400031。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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