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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1 浏览次数:29

功能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辽宁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试行)》(辽委法〔2025〕43号)文件精神及盘锦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广泛征询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功能助剂技术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闾山路与峨眉街交口处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对甲酸盐车间进行改造,拆除部分装置,新增磷酸酯合成装置,改造后产品为:1500吨/年磷酸酯;对水性合成车间进行改造,拆除消泡剂系列和聚丙烯酸盐分散剂装置,新增缓蚀剂合成装置,改造后产品为:9600吨/年缓蚀剂、1000吨/年苯并咪唑。二期建设内容为:对有机合成车间进行改造,拆除硫酸钾中和装置和咪唑啉装置,新增固定床反应器和连续流聚合反应器,改造后产品为:3500吨/年甲基异戊酮,3000吨/年甲基戊酮。

5.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及运行地点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群体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相关说明

1.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2.公示期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期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赛菲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琳

电话:0427-2301930

邮箱:hanlin@surfychem.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0427-2807678

邮箱:liaoningdesh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