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000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000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000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1、建设项目工程概要
(1)项目名称: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000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合力街南、华锦路西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918平方米,建筑面积27624平方米,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新建10000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厂房、仓库、辅助楼(车间)、公用工程站、配电室、管廊等相关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内容为:在一期建设的厂房内新建10000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生产装置。产品为20000吨/年阻燃剂、副产品12500吨/年硫酸钠。
(4)项目建设工期: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27年1月至2028年12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内容
(1)对拟建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
(4)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并预测项目运营后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程度;
(5)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6)提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要求。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环境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环评机构或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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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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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427-2301213 |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040701146 邮箱:190694717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