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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汇洲热力有限公司冬季热源应急备用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6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盘锦汇洲热力有限公司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5、3400406

传    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新区管委会211

 

盘锦汇洲热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汇洲热力有限公司冬季热源应急备用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管网走向为起点汇洲热力热源厂,沿四十一号路北架设2条并行管线自东向西至天山路;再沿天上路东自南向北至滨海大道路南;由滨海大道南自东向西至和运路西;最后由和运路西自北向南至宝来集团厂外蒸汽管线接管处。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敷设九条应急供汽管线,共计36541米,其中至宝来集团的蒸汽管道共五条,共28191米,至中储粮、汇福粮油集团的蒸汽管道一条,长度为6600米,至瑞德化工的蒸汽管道一条,长度为650米,至精细化工园区的蒸汽管道一条,长度为500米,至益海嘉里的蒸汽管道一条,长度为600米。预计达产年供蒸汽将达到430万吨,主要使用企业共六家,分别为宝来集团、中储粮、汇福粮油、瑞德化工、精细化工园区以及益海嘉里。

项目总投资为42774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0.14%。

二、同意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报告表”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本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强化封闭围挡、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管控环节,施工期施工扬尘及堆料场地扬尘达到辽宁省地方标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 2642-2016)中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标准要求,焊接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设备,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及晚间(19:00-22:00)严禁高噪设备施工,晚10:00以后至次日早晨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避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值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废焊渣。施工结束后弃渣、弃土、建筑垃圾清运到当地政府指定的位置统一处理,废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处置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

4.施工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植被破坏面积,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施工完成及时进行绿地的建设和地表植被的恢复保护生态环境。

5.营运期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管道泄漏,应该根据风险预案的要求处理。加强管理,建立巡视制度,并且设立泄露举报电话,发动管线附近人员的力量,以便泄漏及时发现并且处理。

四、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环境公开信息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环保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的信息公开。

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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