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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长春303#0512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316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3#液体化工泊位新增化学品作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12日-20215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建设内容包括液体化工品码头增加作业货种,项目实施后303#液体化工品码头新增10种作业货种,总计24种作业货种,货种增加前后码头总吞吐量、泊位等级均不发生变化。增项后仅环保工程新增发球筒3套。项目总投资12元,项目实施不新增占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采用浸没式装船的作业方式,即把装船输液管伸入船舱的底部,使液面缓缓上升,减少了液体的飞溅,从而也降低了装船过程中的挥发损耗,其有效率可达60%左右。

2)泊位采用全封闭装卸工艺,回气软管、管廊带与后方罐区连接,负压作业。

3在储运过程中各环节的跑、冒、滴、漏液在风作用下的自然蒸发,也是造成污染大气环境的一个无组织排放源。因此,除在工程设计上选用性能和材质较好的管道、阀门及泵机外,营运中还须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努力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杜绝管线、阀门和泵机的跑、冒、滴、漏,应使用新型无泄漏泵,从源头上减少泵机的跑、冒、滴、漏,实现清洁生产。对于滴漏地面的化工品及时用棉纱、吸附材料处理,从而减少进入空气环境的化工气体的数量。

4)码头在装卸过程中采用 VOCs气体回收装置,回收率≥97%。通过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极大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严格参照《国际油船和油码头安全指南》及《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避开不利工况适时作业。

6工艺操作时严肃、谨慎、并尽量避开不利工况。加强附属设备的维修、保持管道的严密性、改进操作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化工品蒸汽及跑、冒、滴、漏损失,是一项最廉价而又十分有效的减少损耗、防治污染的措施。对相关附属设备(如管线、阀门、泵等)每年应彻底检查两次,做到气密性符合要求,并应定期检修,以避免由于检修不及时,密封不严而造成泄漏。

7加强监测,杜绝意外泄漏事故造成的污染,在码头平台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对码头作业平台的装卸臂、阀门、法兰连接等可能发生液体化工品泄漏的地点进行检测,通过电缆与输运控制系统 PLC及消防控制室相连,进行不间断监测,一旦检出气体泄漏,监控装置即会发生声、光二级报警,提醒作业人员迅速检查,控制物料外逸

8在码头工作平台前沿的装卸臂后侧及引桥根部,每根化工品管线均设紧急切断阀,事故时关断,以控制突发泄漏事故的扩散。

9对于船舶的大气污染物,严格按照《Marpol 73/78 公约》附则 VI 的规定执行,建议船方采用优质低硫燃料,降低废气排放浓度。

2、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部分洗管废水,与现有码头冲洗水和初期雨水一同送至盘锦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后,排入奇正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盘锦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辽东湾新区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辽东湾污水排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直接排放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基本控制项目一级A标准限值”。

3、固废:

陆域生活垃圾主要是港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卫生清扫物、废旧包装袋、瓶、罐等,港区范围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委托港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市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陆域生产垃圾包括设备检修及化学品、油品擦洗用棉纱和抹布等。其中,含油或化学品棉纱和抹布属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可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压缩机、空冷器、机泵等。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3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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