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新区 >通知公告

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装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装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为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盘锦辽东湾新区舾装码头北、中华路西,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60万吨/年ABS装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0.8万吨/年乙腈装置、10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装置、18万吨/年SAR装置、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罐区及配套泵房、储运管理间、化学品仓库11座、汽车装卸车栈台、乙腈灌装站、ABS包装及仓库、泡沫站及消防阀室、机柜室4座、中心控制室、中央化验室、火炬系统、空分、空压站、消防站、食堂、倒班宿舍、综合仓库4座、中试装置、维修站、办公楼;公用工程包括AN冷冻站、热力站、循环水站2座、给水及消防水加压泵站、污水处理站、初期污染水收集池5座、生活污水池座、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及提升泵站、给排水管网、220总变电站及6座变电所、供电及照明系统、工艺及供热系统等。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时间为2019年6月~2022年6月。

项目总投资共为1068673.27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10天。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中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徐光

电话:15724375123

E-mail:panjinzhongrui@163.com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辽宁交通违法处罚有变化!这些情况不开罚单
下一篇: 盘锦辽东湾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对入围面试考生资格进行复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