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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二突堤南端、靠近西防波堤一侧港池水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1个应急泊位,泊位长135m,供拖轮、溢油回收船、围油栏布放艇等应急工作船停靠,水域疏浚量5.2万m3,工程总投资7691.70万元,建设期1年。

二、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透水构筑物桩式码头建设,位于盘锦港西防波堤已形成的环抱港池内,对所在海域的水动力和冲淤影响微弱。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是码头桩基施工及港池疏浚产生悬浮泥沙,对港内海域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来自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极端天气作业存在船舶事故风险,通过加强管理,制定风险预防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减缓风险事故环境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通过对评价范围内海洋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区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施工工艺的分析,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分析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的影响,并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案,为工程设计和海洋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渔民和养殖户,以及关心本工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主要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对建设项目有何环保要求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0427-8808520

海洋环评单位:嘉仕科(大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工,联系电话:0411-8472308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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