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5#~336#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 发布日期: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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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5#~336#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
建设地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西侧海域。
建设规模:拟建设2个10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以满足辽宁宝来石油化工集团的石油及制品运输需求,码头设计吞吐量为1250万t/a,(其中原油800万t/a、石脑油120万t/a、馏分油150万t/a、液体化工品180万t/a)。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引桥透水构筑物用海,码头泊位长662m,工程总建设期2年。
二、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透水构筑物桩式码头建设,位于盘锦港西防波堤已形成的环抱港池内,对所在海域的水动力和冲淤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是码头桩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港区海水水质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的装卸采用全封闭管道输送,运营期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来自生活污水、码头冲洗水、船舶机舱油污水等。
油品及液体化工装卸码头存在泄漏事故风险,需通过加强管理,制定风险预防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的概率,减缓风险事故环境影响。
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通过对评价范围内海洋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区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施工工艺的分析,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分析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的影响,并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案,为工程设计和海洋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渔民和养殖户,以及关心本工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主要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对建设项目有何环保要求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以及索取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0427-8808520
海洋环评单位:中环建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工,联系电话:0411-8472308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5#~336#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公众参与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