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新区 >通知公告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西引堤西侧、一港池东侧海域。

建设规模:拟新建引堤1445m、引道173.4m,在引堤和引道上方建设管廊带1548m、3000m3事故水缓冲池及1座变配电间。新建管廊包括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的2根DN1000原油管线以及相关公用工程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包括蒸汽、氮气、生活水、污水、热水供水、热水回水、低压消防水、消防水。海域部分工程费21694.6 万元,工程建设期2年。

二、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已建30万吨级原油码头的配套管线工程,位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港池内。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是引堤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及施工船对港区海水水质的影响。营运期本项目管道全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且本段管道架空敷设,运行管理全部依托30万吨级原油码头和后方库区,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新增污染源。

管线运营期存在泄漏事故风险,需通过加强管理,制定风险预防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的概率,减缓风险事故环境影响。

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通过对评价范围内海洋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区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施工工艺的分析,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分析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的影响,并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案,为工程设计和海洋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渔民和养殖户,以及关心本工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主要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对建设项目有何环保要求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以及索取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辽东湾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0427-8808520

海洋环评单位:中环建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工,联系电话:0411-8472308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链接: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海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表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辽东湾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编制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下一篇: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5#~336#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